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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规类别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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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、例会制度
为切实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,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,结合我局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党政联席会议:每月不少于一次,特殊情况临时召开。会议由党组书记或局长主持,党组副书记、纪检组长、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参加。会议内容主要是传达贯彻国家、省、市、县文件精神以及会议精神,讨论决定本局工作中的重要问题。
二、局长办公会议: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,由局长主持,局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参加,相关股室负责人列席会议。会议内容主要是学习传达省、市、县文件精神以及会议精神,讨论决定安排近期工作。
三、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议(含二级机构),学习的形式为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。集中学习每周一次,原则定在周一上午,时间为一个半小时,内容主要是学习传达贯彻中央、省、市、县委、县政府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,总结上周工作,对本周工作任务进行安排等。
四、全县国土资源工作会议:每年不少于2次,由局长主持,或由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。局全体干部职工及乡(镇)国土所人员参加。必要时邀请分管县长及分管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乡(镇)长、土地监察专员参加。会议内容主要是传达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关会议精神, 总结上年工作,部署本年度全县国土资源工作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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